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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1997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九、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治水、改土、兴林、修路、建园、办电”为重点,切实抓好水利建设,中低产田土改造、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抓好农村交通、能源、通讯、市场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发展环境,增强同外界的经济联系和信息交流。
  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稳定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稳定村提留乡统筹费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的政策,稳定农民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制度;严禁一切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在农村搞法律规定外的任何形式的集资活动,严禁对农民的一切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协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减免贫困户的税费负担,减轻乡镇企业的负担,减少乡镇机构和人员的开支。加强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监督,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必须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市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要有较大幅度增加。计委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应占财政瞀安排基建投入的20%以上,新增部分应占50%以上。农业科技三项费应占科技三项费的20%以上。银行新增贷款总规模中用于农业的比重不低于10%,农村信用社对种养业贷款比重要增加,逐步实行基准利率。市和区市县要尽快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农业发展基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积极吸引国外贷款和外商投资,鼓励农民增加扩大再生产性投入。发展和规范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要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以工补农、以工建农。
  切实做好农资特别是化肥、农膜的计划平衡、生产供应,坚持“一主两辅”的经营渠道,加强市场管理,严格控制价格上涨。
  十二、认真搞好农村基层组织精神文明建设。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和“有人力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基本要求,抓好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要逐步提高村级主要干部经济待遇,建立健全养老保险金制度。充实乡镇干部要优先从政绩突出的村干部中选拔。
  加强对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弘扬红岩精神,认真开展创建“文明户”、“文明村镇”活动,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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