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大社区管理力度。要探索和切实加强对新建成区、集中居民小区和经济、高新技术开发区、集中居民小区和经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做到建设管同步并重。
(六)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要继续开展控制城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工作。抓好汽车尾气治理工作。严格控制城区生活用煤,禁止饮食店堂烧煤。搞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谟物的综合治理。提高饮用水源水质。
(七)加大环境卫生清扫扣洁力度。要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切实改善环卫作业条件,统一清扫作业人员着装,改制收集垃圾车,搞好城区已建成使用的大桥、人行天桥和地通道的市容卫生。
(八)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要加强力辆运行秩序管理,加大对车辆超载行驶、跨线行驶、乱超车的处理力度。坚决清理整顿乱停车、乱修车、乱洗车等违章行为。加强停车管理,规范和限制道路停车。要定期对车辆强制保养,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对超期服役的车辆要,吊销证照。要加结对特种车辆的整顿管理。加强车容车貌和车内卫生的管理,加强行人交通的管理。
(九)加大户外广告、宣传品的管理力度。除不锈钢护栏外,其余护栏不允许再设置广告。严格宣传条幅的管理,控制悬挂汽球宣传品,坚决清理乱张贴乱张挂。加强户外广告及标志、标牌的规范设置和清洁卫生。
(十)加大规划管理力度。
二、搞好街容街貌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好提高市容市貌水平的容貌工程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关于1994年-1998年综合整治街容街貌的意见的通知》(重府发〔1994〕36号)的部署,继续开展以“路树房灯牌线桥栏站”为主要内容的街容街貌综合整治工作,进步一巩固和发展街容街貌综合整治成果和已建成命名的87条“市容整洁一条街”的整体市容水平。按照“市容整洁一条街”的标准,重点抓好朝天门经解放碑、文化宫、上清寺至江北机场,红旗河沟经石门大桥至烈士墓,两路口经大坪至石桥铺、上清寺经临江门至沧白路4条干道的综合整治工作。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为重点实施综合整洁。
组织实施好城区绿化建设,建设富有山城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要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广泛开展机关、庭院、阳台、屋顶的绿化活动;绿化或封闭城区仍存在的泥土道路护坡、堡坎等,要做到无崩缺、无塌方;城市旧城改造、新区建设、新建道路等必须有配套绿地;继续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村段、达标市街、最佳市街的活动。从而,逐步形成以主城区绿地系统为重点,通过山脉、河流、道路等带状绿地组成网络,构成城市大绿地系统。今年五月底前要完成人民路绿化试点工作。
三、完成灯饰建设三期工程任务,继续组织实施好“光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