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试行)

  市矿管办:配合区市县政府处理好因矿产资源有关问题导致的群众性械斗事件。
  市水利电力局:配合区市县政府处理好因水利资源有关问题导致的群众性械斗事件。
  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配合区市县政府处理好因土地、山林等权属纠纷导致的群众性械斗事件。
  重庆电业局:配合区市县政府处理好因转供电有关问题导致的群众性械斗事件。
  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伤员救护,组织药品械的供应和生产。
  三、劫机(发生在市内)事件的处理单位及职责
  民航四川省耻理局:发生劫机时,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91〕64号《通知》关于处置劫机事件基本原则处理。
  江北机场、有关航空公司:1.通报飞机失事、被劫持时间、地点、航班号;2.报告市政府值班室;3.通报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救援。
  市公安局:1.组织应急分队,消防车辆待命;2.封闭、警戒被劫飞机的停留现场;3.与劫机犯谈判、劝降;4.根据上级指令,指挥反劫机特警部门实施突袭、击毙或制服罪犯、解救人质;5.组织抢险救援。
  市卫生局、市 医药管理局:伤员救护、组织包急救药品、药械供应。
  当地政府:如飞机在本地失事,负责现场警戒,保护失事现场;2.组织抢救工作;3.协助做好善后处理。

         市级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职责分工(二)
              (各类安全事故)

  一、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单位及职责
  市安办:1.有关负责人赴现场;2.经市政府授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门人员参与事故调查;3.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严肃处理事故、责令事故单位整改;4.统计、上报事故伤亡、损失情况;5.受市政府委托对事故进行审查、批复结案。
  市卫生局、医药管理局:组织救护伤员,急救药品、药械供应。
  当地政府:1.向上级政府报告事件(事故)情况;2.组织力量施救;3.保护现场、维护秩序;4.协助勘查事故现场,分析原因;5.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各有关保险公司:根据章程及时理赔。
  根据交通事故分类,有关部门职责为:
  (一)重、特大公路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1.有关负责人赴现场;2.组织保护现场、维持现场秩序,抢救伤病员和财产,指挥疏导交通;3.负责组织事故的现场勘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善后补偿调解及责任人的处理;4.如有飞机降落,负责组织执勤;5.视情况调集消防车辆、人员灭火。
  (二)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市交通局(市港航监督处)、重庆长江港航监督局:1.有关负责人赴现场;2.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打捞、营救工作;3.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并负责事故处理;4.组织疏通航道。
  (三)铁路交通事故
  重铁分局:1.有关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2.采取抢救措施,救治伤员,转运乘客,减少损失;3.尽快恢复铁路运输;4.负责处理重大铁路交通事故;5.负责事故善后工作;6.将事故及处理情况报成都铁路局、市政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