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完结后,在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电话记录,值班报告等)必须按规定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
告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材料(含复印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档、保存。
市级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职责分工(一)
一、非法游行,影响大的罢工、罢课和故意拦截车辆阻碍交通,围困冲击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等的处理单位及职责
市经委、市财办、市建委、市经贸委、市农委及主管局:1.发现苗头后,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现场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基层;2.如因工作和生活问题引起闹事的,要迅速解决,消除原因;3.有关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4.协助企业(主管局)做好接待、教育、疏导、缓解工作。
市信访办:1.发现苗头后迅速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基层;2.领导带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到现场做工作;3.收集情况向领导报告。
市劳动局、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到现场协助主管局及企(事)业单位,做好接待、教育、疏导、缓解工作。
市国土局:协助区市县政府处理征地安置人员非法游行、静坐、闹事等事件。
市公安局:1.协助有关或部门处理游行、罢工、罢课、静坐、闹事苗头;2.加强重要目标警卫、确保安全;3.做好现场取证工作;4.设置路障和警戒线、封锁通道、按指示强行阻止非法游行队伍前进;5.按有关通告对故意堵断道路、拦截车辆、阻碍交通的违法人员进行教育、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强行带离现场;6.按批示驱散或强行驱散非法游行,静坐队伍和非法集会人员;7.对组织者和有严重犯罪行为的,依法将其强行带离现场;8.疏散围观人群,疏导现场车辆、行人,恢复正常交通和治安秩序。
市教委:1.负责处理校内学生流行、静坐、罢课事件;2.协助政府和公安部门处理学生校外非法游行、静坐等事件。
市公用局:1.及时调度车辆待命;2.协助当地政府处理因停水引发的堵路闹事等事件。
重庆电业局:协助区市县政府处理因停电引发的堵路闹事事件等。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根据需要实施交通、通信保障。
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救护伤病员,组织急救药品、药械的供应。
当地政府:1.发现苗头后有关领导迅速到现场,并派员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基层;2.如因工作和生活总是引起闹事的,要迅速解决;3。对强行上街闹事的,应设置警戒线,制止整套扩大;4.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取证,拘捕带头煽动者;5.维护社会治安和政党秩序。
二、群众性械斗的处理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1.发现苗头迅速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键人物的调解、疏导工作,力争将械斗制止在萌芽状态;2.对已形成对峙局面的,应迅速调集警力将双方群众强制隔离,并收缴其牧中的枪枝弹药和其他凶器;3.对正在进行械斗的要采取雏断措施予以制止,并注意做好取证工作;4.对煽动、策划、组织械斗的不法分子,要僦法严厉打击;同时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当地政府和企(事)业主管部门:1.发现苗头迅速报告,并派有关负责人做好调解、疏导、教育工作,力争将械斗制止在萌芽状态;2.有关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力量配合公安部门采取雏断措施,强制隔离对峙双方;3.组织对伤员的救护;4.负责调查事件和处理好善后事宜;5.维护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