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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区菜园坝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区菜园坝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的决定
 (重府发〔1994〕238号 1994年12月27号)


  市中区菜园坝火车站地区,是我市重要的窗口和门户之一。为保障该地区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创造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文明窗口,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中区人民政府组建专门常设机构对该地区实行统一的综合管理。
  一、管理机构
  成立重庆市市中区人民政府菜园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具体负责该地区的综合管理。
  (一)机构
  管理处为市中区人民政府的正局级常设机构,主要领导干部由市中区人民政府委派。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处下设综合科、交通管理科、市环卫局、城管监察队,业务上分别接受上级职能冰门的指导。建立站前治安派出所,作为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同时接受管理处的领导。
  (二)人员
  管理处人员分别从市或区公安、交通、工商、物价、城建、城管、环保、卫生等单位,抽派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总数控制有30人之内。此外,也可聘用能胜任工作的离退休人员。
  管理处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1人。内设科、所、队配备正副科、所长、队长职数2人。正副科、所长、队长分别由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的干部担任。
  (三)经费
  由市财政一次性拨款作为管理处开办经费,用作购买办公用房等,不足部分由市中区政府补助解决。管理处人员经费由原单位直接划拨管理处统一支付,人员经费不足及办公经费、聘用人员经费由区财政解决。
  二、管理范围
  管理处管理范围:从重庆火车站广场外沿起,南起龙家湾隧道口,沿菜园坝综合交易市场口至重庆长途汔车站,北至八一、向阳隧道口,东起南区路立交桥口,西至渝铁村重庆火车站派出所门口范围内的地上(含人行道、临街门面、建筑物广告、但不含居民住宅)、地下(含通道、市场)区域。
  重庆火车站负责站线范围内的管理。火车站广场严禁摆摊设点和设置亭棚,严禁搭建监时性建筑。
  管理处要加强对重庆火车站站内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管理职责
  管理处主要履行治安交通、市场秩序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能,辖区内除此之外的其它职能仍由菜园坝街道办事处和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有关行政规章和规定,统一领导并全面负责辖区的治安、交通、工商、物价、城建、城管、环保、卫生等方面的管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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