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权责一致与用权受监督相统一,强化政府法制监督工作。
坚持权责一致、用权受监督的原则,把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放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要全面贯彻执行“两法两例”(
国家赔偿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条例、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以及其他方面的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既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积极主动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政府法制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衽有效监督的各项制度,并认真实施,落实到区市县和基层组织。要抓好财经监督、廉政监督和统计监督,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效果,使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得到好转。当前要切实做好《
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准备工作,以这部法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五、坚持基层法制建设与法律服务相统一,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活动。
要不断推进基层的依法治理活动,使依法治市落到实处、深入人心。基层法制建设是依法治市系统工程的基础,这个基础打得越牢,实现依法治市的目标越有保障。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各行各业和乡镇街道要把基层依法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企业法制建设与企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和完善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促进和保障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基层的依法治理活动,要把普法和法制教育作为重点,把建章立制和实施厂规民约作为重要措施,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开展以守法经营、民主管理、社区治安、环境资源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要加强社会法律服务和企业法制建设,这是依法治市的重要组成部门。要解放思想,改革法律服务体制,实行四个转变,改进律师、公证工作,提高队伍素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要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促进企业法制建设,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多元化、集团化、国际化的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指导帮助他们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公正的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