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市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草拟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文件,及时请示、报告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了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动态,组织检查、指导区、市、县的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掌握森林火灾情况和火灾统计,建立森林火灾档案。
四、坚持值斑制度,随时掌握火情,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做好扑救的组织联络工作。
五、承办市政府和指挥部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和职责如下:
市政府办公厅:协助指挥长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地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政府提交的请示、报告、有关文件的审报。
市林业局:组织编制森林防火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森林防火机构、人员、资金到位,组织实施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指挥长指挥扑救预安规定的森林火灾,向指挥部、市政府报告森林防火工作 请示有关问题;负责处理森林火灾善后事宜。
市农委:协助指挥长负责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议;协调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协调处理年救森林火灾而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
重庆警备区:负责协调驻渝部队、组织民兵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市公安局:负责调遣公安、消防干警和武警部队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封锁通往火场通路、保证救火车、指挥车顺利进入火场;负责组织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负责组织或参加森林防火安全检查。
市检察院:负责监督实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要防火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顺利贯彻执行;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审理。
市计委:负责组织审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竣工验收。
市教委: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使广大学生树立和不断增强防火意识自觉遵守《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