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护林防火
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重府发〔1994〕105号 1994年5月16日)
《重庆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林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重庆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护林防火是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是市政府检查、临督、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
二、制定全市护林防火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制定森林防火行政规定和措施,制定扑火预案。
四、组织实施全市性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技术培训和推广。
五、检查、监督、指导各区、市、县森林防火工作。
六、组织指挥预案规定的森林火灾的扑救。
七、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八、向政府报告和请示森林防火工作。
九、表彰奖励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经验教训,考核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情况,做到奖惩到人。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行政职能机构,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
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及国务院,林业部、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