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建设、土地、文物、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将旅游资源开发纳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文物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并积极支持旅游业发展,为旅游资源开发提供便利条件。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地区,可以将开发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业作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扶贫开发部门应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车管部门对旅游汽车公司到达使用年限的高档进口汽车,经省汽车更新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废年限。
十四、重视开发旅游商品。轻工、纺织、贸易等部门在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一批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工艺品及食品,充分满足国内外游客的购买需求。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
十五、加强宣传促销,拓展旅游市场。积极开发国际、国内两个客源市场,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出境旅游。要巩固日本、欧洲、东南亚及港澳台客源市场,开避中东、韩国、北美等市场。国内市场要面向沿海和周边省区,注意发展休闲消暑度假游等。加强同周边省区的协作,共同组织和安排客源,形成开放、联动的旅游市场。近期应注意发挥旅游列车的作用,经营好兰州到西宁的双休日和节假日观光度假游。
十六、宣传促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对独具青海特色的旅游资源的对外宣传,从整体上树立我省旅游资源大省的形象,提高我省知名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宣传作为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促销工作。外事、外宣和旅游部门每年要邀请国内外新闻记者和旅行商来我省考察和采访。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旅游促销活动,不断推出高品质、商品位的旅游促销宣传资料。各涉外机构、各窗口单位都应自觉地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为宣传我省的旅游产品。
十七、深化旅游业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以产权为纽带,积极推进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改造,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规模经营,逐步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十八、加强旅游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冬闲对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培训,选派精干人员赴外地学习、挂职,通过多种形式,培养造就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开发市场的高级旅游管理人才队伍和一支宣传促销、导游人才队伍。重视各语种翻译人才的培养。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发展旅游教育,青海师大继续开展旅游职前职后高等教育,办好旅游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