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加强经济宣传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宣传工作。 各级宣传部门和各种新闻媒体,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营造一个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舆论氛围。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制定宣传计划和宣传提纲,运用各种方式,开展既有声势又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对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进行定期现场采访,系列跟踪报道,以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形势和显著成效鼓舞和振奋全省人民的精神。宣传报道要图文并茂,有血有肉,生动感人。真正起到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对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推广,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敢于和善于监督批评。
十五、改进作风,振奋精神,把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到全省的各个方面。各级党政组织要层层进行思想动员,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上来。要坚决克服精神不振和畏难松劲情绪,坚决改变四平八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精神状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经常深入建设第一线,协调工作,解决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要顾全大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做好工作,坚决纠正片面强调部门和地方利益而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问题。工程涉及到的有关方面,要努力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提倡定了就办、定了就干、雷厉风行的作风。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延误时机,更不能吃、拿、卡、要,坚持做到全心全意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在具体工作中,要实实在在,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不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搞浮夸。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按党纪政纪从严查处。
十六、要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当作经济建设的大事切实抓在手上,及时作出安排,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全省的重点建设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领导;建立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制度,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跟踪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资金和施工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协调,保证重点工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