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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决定

  十一、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有深度的好项目是争取资金的基础。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有利于调整我省经济结构和发挥资源优势出发,立足于多选项目、选好项目,要有超前意识和战略意识,及早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变资金等项目为项目等资金、项目引外资,为引来更多的资金和争取更多的项目打好基础。从现在起就要着手围绕明年计划和“十五”发展的总体思路与重点,筛选出一批重点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要努力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把工作做深做细,前期工作范围要延伸到预可研阶段,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水平,争取做到“七通一平”。要舍得拿出一定的资金和人力,作为项目前期工作的投入。充实和完善项目储备库,争取尽快实现全省联网和网上招商引资。
  十二、全力争取国家对我省更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投资将继续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并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我们要把握这个趋势,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坚韧不拔的精神,积极再积极,主动再主动,尽其所能,全力争取国家对我省的支持和投入,力争做到国家对我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速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地市和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组织足够的力量,通过各种渠道,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力求再拿回一批大项目。在申报、争取项目时,计划、财政部门要及时与有关方面衔接,有关方面也要主动与计划、财政部门沟通,减少盲目性,提高成功率。
  十三、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用好用活现有政策,转变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吸收外商投资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资要实施多元化战略,扩大面向北美、日本、欧盟的引资范围。努力学习和掌握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方式,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和投资机构来我省投资。有关部门要在近期内研究提出一批具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引进外资的奖励办法,招商引资,并优先给予项目配套资金和相关措施的支持。对省外以各种方式投资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的,参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参与一些项目的建设和经营。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股份制形式和各种直接融资手段,大力吸纳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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