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托省政府驻外办和省烟草公司销售网络,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云南花卉批发部,由省花产联具体组织,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开。
(三)扩建斗南花卉交易市场。斗南已经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最大的鲜切花批发市场,在全国享有一定声誉,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斗南花卉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责成昆明市、呈贡县按照初级批发市场的要求和企业运作原则,尽快提出扩建方案,争取在今年底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关部门省政府将给予协调和支持。
(四)组建非盈利性花卉交易中心,逐步发展成为花卉高级拍卖市场。借鉴国外花卉生产、销售的成功经验,在英茂花卉集散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非盈利性的中介销售机构,并使之与国际接轨,逐步发展成高级拍卖市场。该中心由省政府控股,骨干花卉企业和运输部门参股共建,由省花产联代表各方经营,经营利润除维持必要的开支外,按比例返还各花卉企业和花农。具体运作方案责成省花产联尽快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为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借鉴以色列花卉超常规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建立起一套既符合花卉行业特点,又具有较高组织化和专业化分工,同时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国际花卉产业运作惯例的产业组织和管理办法,使我省花卉产业尽快成为全省的骨干产业,实现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
(二)充分发挥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的积极作用。省花产联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起花卉产业的整体组织和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产业经济组织的作用,通过提高云南花卉产业的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形成云南花卉产业的整体力量,有效推动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省花产联的主要职能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工作意见的批复》(云政复[1998]1号)确定。近期要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财政、烟草、省标准计量局、“18办”等有关部门的协同指导下,尽快完成如下任务。
1.制定花卉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2.按省政府《关于筹集云南花卉产业发展基金的批复》(云政复[1997]107号)筹集花卉产业发展基金,并尽快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指导、帮助、监督花卉企业和花农实施好《云南省鲜切花及切叶(枝)等级规格》,不断提高花卉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