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开放外商投资领域
8、积极扩大外商投资的新领域。一是积极推进商业贸易的利用外资,拟在沈阳建立一两家外资零售商业;在现有外贸企业中选一两家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着手建立中外合资的外贸公司(分别由省贸易厅、省外经贸厅负责);二是积极推进金融、保险业利用外资,扩大在大连举办外资银行的数量,争取在沈阳、锦州试办一两家外资银行的数量,争取在沈阳、锦州试办一两家外资银行分行(由省外经贸厅、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和大连、沈阳、锦州市负责);三是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业的利用外资,组建合资的海上运输船队、高速公路运输车队、国际航空运输队(分别由省交通厅和民航东北管理局负责);四是积极推进通信领域的利用外资,吸引外资进入我省的信息产业(由省邮电局、省电子厅负责);五是积极推进旅游业的利用外资,今年拟以日本为重点,兴办一两家合资的旅行社(由省旅游局负责)。上述领域中每个行业都要在年内确定一个试点单位,并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支持。
9、大胆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一是积极探索出让股权和经营权,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出让股权和经营权;二是鼓励中外合资企业收购、兼并国有企业;三是争取国外投资性公司到辽宁投资或设分公司,在与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造;四是积极兴办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五是抓好外商特许权项目以及利用项目运营权或收益权对外引资的试点;六是积极发展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通过上述方式扩大我省利用外资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由省外经贸厅、省经贸委、省直有关行业厅局和各市负责)。
四、完善利用外资的区域布局
10、完善“三点一面”的开放格局,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大连市要按照建设成为国际交通枢纽、国际商贸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三位一体的新型口岸城市的目标,努力提高开放水平,尽快理顺开发区、保税区、大窑湾港区管理体制,实现港区一体化,以迅速强化城市整体功能,增强吸纳外资能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同时,要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加强与腹地的联合与协作,为腹地扩大开放、利用外资提供服务,实现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沈阳市要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集中、工业存量雄厚、加工配套能力较强、成熟技术发达的优势,在吸引外资特别是与国外大公司合作上实现新的突破。锦州市要利用外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强化作为辽西窗口的城市功能(由省外牵办、省开放办负责)。
11、通过利用外资提高开发区建设水平。大连开发区要在争取享受苏州工业园区优惠政策的同时,借鉴天津开发区的经验,搞好项目和产品的延伸;沈阳市开发区要力争设立保税区,同时充分利用“母城”优势,重点在加快老企业嫁接改造上有大的进展。营口开发区要突出抓好大项目和理顺体制工作。丹东边境合作区要抓好几个有形象的外资项目,树立新形象。省级开发区要在继续搞好规划管理的同时,力争每年都上一两个技术含量高、有形象、有牵动力的项目,并在同国外大公司合作上有实质性进展(由省开放办和各市负责)。
全省的高新技术园区要紧紧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要以利用外资发展信息产业的重点,逐步建成我国“硅谷”高新技术基地(由省科委和沈阳市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