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9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传染病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已经1997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
省长 宋宝瑞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四川省传染病
管理办法》等7件规章的决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96年年底以前制定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四川省传染病管理办法(1985年9月21日川府发[1985]165号)。
二、四川省闭路电视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7月23日川府发[1987]138号)。
三、四川省公路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罚款标准(1988年2月24日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联合发布)。
四、四川省社会办医管理办法(1988年7月23日省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