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规章
和删除部分行政文件中行政处罚内容的通知
(豫政〔1998〕16号 一九九八年四月九日)
为了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保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省政府对1979年至1995年制定发布的规章和各类行政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修订部分规章,删除部分行政文件中设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现将废止、修订部分规章目录和删除行政处罚内容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附件一: 废止省政府规章目录
1、《河南省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办公厅1985年8月26日发布)
2、《河南省无线电管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省政府1986年4月1日发布)
3、《关于坚决取缔制造贩卖假冒商品的通知》(省政府1985年7月29日发布)
4、《关于支持搞活乡镇企业若干规定》(省政府1988年5月27日发布)
5、《河南省优质产品评选办法》(省政府1988年4月21日发布)
6、《河南省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1987年11月11日发布)
7、《河南省筵席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政府1988年10月29日发布)
8、《河南省有线电视管理细则》(省政府1988年6月6日批准,省广播电视厅1988年6月13日发布)
9、《河南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省政府1989年1月16日发布)
10、《河南省消费纠纷仲裁办法》(省政府1990年3月4日发布)
11、《河南省商标标识印制管理办法》(省政府1990年3月4日发布)
12、《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省政府1991年1月7日发布)
13、《河南省减轻农民负担暂行办法》(省政府1991年5月16日发布)
14、《河南省劳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991年8月8日发布)
15、《河南省消防管理规定》(省政府1992年3月10日发布)
16、《河南省罚款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规定》(省政府1992年7月2日发布)
17、《河南省关于优生保健的规定》(省政府1992年8月1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