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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1997)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已于1997年11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省长 郑斯林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船舶过闸
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决定
《
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
》第
十二条
第二款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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