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85年9月25日吉政 1994年《中华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 办发[1985]128号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 文 》有新规定。
定》的通知
2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0年3月1日吉政办 适用期已过,自行
转发省审计局关于加强 发[1990]5号文 失效。
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监督的意见的通知
3 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关于 1979年10月22日吉 1986年《中华
保护草原的布告 革发319号文 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有新规定。
4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 1982年4月10日省政 1991年《中华
禁滥开小片荒的通告 府发布 人民共和国水土保
持法》有新规定。5 关于积极开展公民义务 1982年4月1日省政府 1996年《吉林
植树运动的布告 发布 省绿化条例》有新
规定。
6 关于必须合理利用和大 1981年9月28日吉政 因形势变化,已不
力节约成品油的通告 发[1981]233号文 适用。
7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 1962年3月13日省人 1995年《吉林
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的布 民委员会发布 省森林防火条例》
告 有新规定。
8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 1963年2月13日省人 被1981年《省
发放林权执照的通告 民委员会发布 人民政府关于给林
木所有者发放林权
执照的通知》代替
。
9 吉林省农村个体工商户 1983年3月3日吉政办 1994年《吉林
若干政策规定 发[1983]23号文 省个体工商户条例
》有新规定。
10 关于贩运农副产品的若 1984年5月18日吉政 因形势变化,已不
干规定 发[1984]72号文 适用。
11 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 1961年11月30日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加强护林和木材管理的 人民委员会发布
森林法》和《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