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就业服务工作,对再就业难度较大的下岗职工要列出名单、专人负责、深入到户、帮助到人。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开发联合体的运行机制,使职业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形成市场信息引导、社会各界支持、政策措施保障、培训促进就业的再就业培训机制。培训中要加强职业指导培训,并着重培养下岗职工的实际应用技术和操作能力,使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继续开展小企业创办者培训试点工作,重点培养下岗职工创办企业所具备的知识、能力、管理水平,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下岗职工创办企业给予指导和扶植。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方案。
  在提高初中升高中比例的同时,积极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对城镇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一至三年的职业培训,减缓就业压力。劳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将劳动预备制的招生纳入招生计划统筹考虑。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党委要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制定加强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安排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发扬党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加强下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倾向,深入企业和下岗职工家庭,及时了解和掌握下岗职工的生活状况,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决不允许采取不闻不问、麻木不仁的态度。
  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关键在企业。企业经营者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千方百计使企业摆脱困境的同时,要积极组织下岗职工开展生产自救,坚持与他们同甘苦、共患难,努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多为他们办好事、献爱心、送温暖,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教育下岗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企业改革,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部分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及部分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严重地阻碍下岗职工再就业。各级党政机关和工青妇组织要把转变观念作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继续大力宣扬自强不息、积极创业的先进典型,引导下岗职工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要普遍建立企业用工指导制度,促进其树立市场经济的用人观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单位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