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切实抓好配套改革,积极妥善解决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发展的难点问题
要围绕推进城市股份合作制改革,紧密结合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分流富余人员、债务重组和职工权益、部门利益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积极推进相关的配套改革。一是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制,当前重点抓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全面实施,确保社会稳定,大力推进再就业工程,帮助企业建立减员增效机制。二是适应企业改制的新形势,加快转变政策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规范政府部门行为,把属于企业的权利全部放还企业,属于市场调节的内容,交权于市场,积极探索对企业实施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协调、服务与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加快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国有和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加强对改制中置换出来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运营和管理,促其保值增值。四是股份合作制企业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有效制衡机制,逐步走上依法治企的轨道,尽快提高企业素质,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十四、加强对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统一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加快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规划,狠抓落实。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明确责任,亲自动手,组织有关部门和企业,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辖区内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厂长(经理)要积极支持和参加这项改革;各级体改部门会同经贸委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的进展,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各级考核委(办)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年度考核,既要讲进度,更要讲质量;严密组织,力求规范,鼓励探索,不搞一刀切,推动全省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全省城市股份合作制改革与发展的统一领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省体改委会同省经贸委、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土地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为成员的全省城市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城市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发展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体改委,具体负责政策协调、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