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关于打击倒卖粮票非法活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1991年3月20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新工商字[1991]43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粮食政策已调整、适用情况已发生变化。
九、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物价局关于加强粮油市场管理的若干规定
(1989年7月3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粮食局、物价局新工商字[1989]119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粮食购销体制已调整、适用情况发生变化。
十、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合作内联区企业税收政策的实施办法
(1993年6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93]55号文批转 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废止理由:1994年国家实行新税制,该文已废止,除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各地、各部门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一律停止执行。
十一、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支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举办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的税收优惠办法
(1993年7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93]64号批转 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废止理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欠税严禁擅自减免税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本办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
十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畜交易税实施细则
(1993年3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3]40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国务院国发[1994]7号文件于1994年1月1日废止了《牧畜交易税实施细则》。
十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贸易税收暂行办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6]65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1994年国家实行新税制,该文已废止,除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各地、各部门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一律停止执行。
十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收征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1986年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6]147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是国务院《
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已被199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代替。
十五、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
(1986年8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6]84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与1994年实施的《
个人所得税法》相抵触,此《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十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约用油管理办法(试行)
(1987年9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7]114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实体内容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十七、转发自治区经济委员会关于增强企业活力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
(1985年7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5]90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实体内容已被《自治区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替代。
十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黄金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1988年6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8]75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本办法颁布以后国家关于黄金的法规政策,特别是经济政策作了很大的调整,而且自治区的黄金生产形势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本办法的大部分内容已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同时也不能适应新的形势。
十九、贯彻《国务院关于增强企业活力有关规定若干规定》补充规定
(1987年9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发[1987]99号发布施行)
废止理由:实体内容已被《自治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替代。
二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审计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