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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的决定

  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的主要目标是:到2000年,要围绕粮食、林木、畜牧、水产、水果、蔬菜、特产七大农业主导产业,建成100个以农产品加工、贮藏、运销为主的市场容量大、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200个具有鲜明地方特色、达到一定经济规模、商品率高的生产基地;开发农产品基地3000万亩,连接总农户的70%;全省实行专业化生产的乡、村、户分别达到40%、50%和60%;建设一批以区域批发市场为骨干,集交易、储运、销售于一体的批发市场;建设一批以占领国际市场为目标,以骨干企业为依托的科工贸一体化企业集团。使全省农村基本形成多样化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以及设施完备、手段先进、功能齐全、灵活多样的全方位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应遵循的原则是:市场导向的原则。坚持市场导向,按照市场需求决定生产经营结构和规模,组织好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把科技进步贯穿于农业产业化的全过程,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推动农业产业化向高层次发展。择优扶强的原则。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择优扶强、效益优先”的要求,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立足于资源的适度开发,做到取予平衡,合理利用,持续发展。转换机制的原则。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把贸、工、农各方有机地连为一体,在产、供、销各环节合理地分配利益。
  三、因地制宜,选准发展模式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选准本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模式。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可选择基地带动型模式。从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入手,发展拳头产品,形成农业商品生产基地,依靠专业化、商品化推动产业化。交通便利、市场发育较好的地区,可选择市场拉动型模式。通过建设专业批发市场,带动周围区域的专业化生产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经济条件好、乡镇企业实力较强的地区,可以选择龙头企业牵动型模式。以加工、贮藏、运销企业为龙头,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产业化刚刚起步的地区,可以选择服务实体促动型模式。依靠烟草、种子、外贸等专营公司、农村站(所)和供销社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科学技术、加工销售服务,从而促进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化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采用中介组织联动型模式。以中介组织为依托,发挥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联动效应,避免在原料采购、加工及对外销售等方面的盲目竞争,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
  必须制定推进农业产业化规划,搞好产品的系列开发。各地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容量以及发展前景,确定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重点和目标,组织产品系列开发的科研攻关。制定推进农业产业化规划要注意与发展乡镇企业相结合。紧紧围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加速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与乡镇企业共同发展。与发展农村外向型经济相结合。瞄准国内外市场,推出一批招商项目,吸收外资兴办农业产业化项目。与深化农村改革相结合。农村改革要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重点放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和建立农业新的组织形式上来。与农业综合开发相结合。结合全省的农业综合开发,发挥龙头项目的牵动作用,合理开发全省农业资源。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搞好小城镇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抓好各类小区、房地产、科技教育的开发,扩大小城镇的主体产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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