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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购房职工调整住房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手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离退休职工的工龄计算到离退休日
    凡要说明的问题填定在“备注”栏内

__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
  根据(95)京房改办字056号《关于购房职工调整住房等有关问题的试行规定》,我单位1993年以前购房职工中有_____名职工要求改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房。另有___名职工夫妇双方工龄和超过65年,要求视为成本价购房。
  我单位同意职工的申请,请贵局审核,并办理有关交易、产权登记手续。

  附:职工清册一份
                          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已购房职工变更产权清册
  单位:
┌───┬──────┬───────┬────────┬──────┐
│姓名 │ 购房地址  │改按成本价不建│ 建立住房公积金 │夫妇工龄和超│
│   │      │住房公积金  │        │过65年改办│
│   │      │       ├────┬───┤成本价   │
│   │      │       │改按标准│改按成│      │ 
│   │      │       │价   │本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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