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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施房屋拆迁<细则>中门厅面积计算意见的批复》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施房屋拆迁〈细则〉
中门厅面积计算意见的批复》
(京房法字[1994]第559号)
丰台区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1994年11月1日关于《
北京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
》中门厅面积计算意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意见。即楼房门厅面积的计算,应以该套楼房门内各分间门之间(包括门厅、起居室、走道在内)面积的总和,作为门厅面积。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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