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所冻结的价款不足以买入卖空的股票,公司将动用风险基金予以补足。由此导致的价差和其他费用均由责任方结算会员承担。
四、公司于完成补进之日,向当事结算会员提供强制性补进执行情况。
五、强制性补进的交收按延期交收处理,交收每延误一日,公司按该笔交易额的0.1%向当事结算会员处以罚金。
六、在此期间,公司会将股票借记结算会员结算帐户,直至强制性补进实施完毕,结算会员结算帐户内的股票负数方可冲销。
强制性卖出
第七十七条 如结算会员对一项买入交易未汇足款项,公司将动用风险基金予以抵补。
第七十八条 强制性卖出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司于T+3日中午12:00之后知会有关结算会员款项缺额情况,并即时冻结相应股票。结算会员须于二天之内与其客户及其他结算会员协商解决有异议的交收。
二、与此同时,公司将动用风险基金抵补该项交收。结算会员须于T+5日之前将其协商解决结果、修正办法,包括付款安排知会公司,否则公司将于T+6日通过指定交易席位在交易所实施强制性卖出措施。
三、 如强制性卖出所得款项不足以补足卖方应得价款,有关结算会员应承担
价差和其他所发生的费用。
四、公司于完成强制性卖出之日,向结算会员提供强制性卖出的执行情况,以备查核。
五、强制性卖出按延期交收处理。交收每延误一天,公司按该笔交易额的0.1%向当事结算会员收取罚金。
第八章 代理服务
第七十九条 公司作为发行公司和客户的中间人,可以不时决定提供服务的范围和方式。
第八十条 发行公司发布重要消息和公告,公司将在接获消息的24小时之内,知会结算会员和客户。
第八十一条 公司向发行公司这期提供股东名册,并提供年终分红派息的服务。
第九章 费用
第八十二条 公司业务收取下列费用:
一、名册登记费:
1.个人投资者: 20美元;
2.机构投资者: 100美元;
3.更换结算会员: 2美元;
以上费用由投资者支付,结算会员汇总交纳。
二、股权登记费
1.发行认购:每一帐户号码0.50美元,由发行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