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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的决定
 (1992年8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定。
  决定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自治州辖格尔木市、都兰县、天峻县、乌兰县以及茫崖行政区和德令哈镇、大柴旦镇”修改为“自治州辖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天峻县、乌兰县以及茫崖行政区、冷湖行政区、大柴旦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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