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经过“九五”期间的努力,全省列入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培育的企业要达到以下目标:
1.成为省内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或本行业中的排头兵,在全省国民经济中起主导和骨干作用。
2.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和上交税金之和分别占全省企业的50%~80%。
3.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保持全省先进水平并逐年有所提高。其中,10%以上的企业处于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其余企业接近或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4.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其中,10~50亿元的10户以上,50~100亿元的5户以上,超过100亿元的2户以上。
5.多数企业成为名牌企业,其中,工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每户企业有1个以上高附加值的名牌产品,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产品。
6.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四、工作内容
列入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培育的企业,要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以“三改一加强”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结构优化。
1.加快制度创新
入选的重点骨干企业都要纳入省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按照《
公司法》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改制为规范的公司制企业。除少数企业经省政府同意可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外,多数应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条件的企业要争取成为上市公司。改制工作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政企分开、分离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减人增效、增资减债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试点,使企业形成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2.推进技术创新
按照培育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加强基础产业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为重点,以降低物耗、实现综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创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为主要内容,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形成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要制定技术进步规划和实施计划,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促进企业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加快全省产业结构优化的步伐。
3.实现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