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震应急工作主要包括:
(一)接到省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预报区内市、地、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公署)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组织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了解震情变化;视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制定并实施避震疏散方案;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城市要加强人口和治安管理;民族地区要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稳定。
(三)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政策宣传,防止封建迷信活动和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发生;必要时开展防震演习。
(四)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工作。
七、省政府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省长或副省长
副指挥长:副省长或秘书长、副秘书长,省地震局、省救灾办、省计委、省财
政厅、省民政厅负责人。
成 员: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省科委、省教委、省财办、省建委、省交
通厅、省邮电局、省卫生厅、省医药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厅、四
川石油管理局、省水电厅、省电力局、省贸易厅、省外经委、省外
办、省旅游局、省民委、省供销社、省粮食局、省军区、省武警总
队、成都军区、成都空军、成都铁路局、西南民航局、省航空公司
、人保(集团)省分公司、省物资集体公司、成都海关等有关部门
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发展趋势;视灾情请求国务院支援和呼吁国际援助。
2、部署、协调、监督、检查省级各部门和震区政府的地震应急工作。
3、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抗震救灾和地震应急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抗震救灾的指示、命令。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 任:省地震局负责人。
副主任:省救灾办负责人。
成 员: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向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传达国务院、省政府的指示、命令。
2、组织现场强余震和震情分析会商;组织现场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3、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