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市场中介组织的决定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九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市市场中介组织已发展到3300多家,从业人员35000多人。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为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方便群众,促进特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市市场中介组织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机构发展过快、过多、过滥,一些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运作,执业质量低,服务态度差,有的甚至严重损害社会公正和国家利益。为了治乱打假,规范中介组织运作,更好地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市委、市政府特作如下决定:
一、依法整顿市场中介组织
(一)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央有关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的指示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从实际出发,对我市市场中介组织进行整顿。整顿的指导思想是“依法整顿、规范运作、加强监督、提高水平”,使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
(二)整顿的重点,主要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法律服务、社会审计、评估、拍卖、房地产中介服务、职业介绍等中介行业。整顿的具体内容:
1、打击违法经营和无证经营。凡是非法设立机构进行违法经营的,做假账、出具假证、假验资报告的,提供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采用欺诈手段诈骗群众影响极坏的,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立即予以取缔,从业人员取消执业资格;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清理、整顿机构。凡组成人员以离退休人员或兼职人员为主体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执业条件不完备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中介机构,必须限期进行整顿。整顿期限内仍无改变的予以注销。
3、凡是手续不完备的,由政府部门出资兴办的,挂靠国家机关的,机构负责人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任的中介机构,必须进行重新登记注册。
(三)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整顿”的原则,由审批单位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分线分类对中介组织依法进行整顿。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整顿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国资办、注册会计师协会配合;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咨询机构的整顿由市司法局牵头,工商局配合;建设监理机构的整顿由市建设局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咨询、评估、经纪、不动产拍卖行的整顿由市规划国土局负责;职业介绍机构的整顿由市劳动局牵头,工商局、民政局配合;人才服务机构的整顿由市人事局负责;动产拍卖行的整顿由市贸发局负责;信息咨询机构的整顿由市统计信息局负责;各类协会的整顿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狠抓落实。通过整顿,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二、加强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