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级党政领导要增强人口意识,增强做好户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列入各级的总体规划,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一切不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障碍,统一认识,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抓紧抓好我市计划生育工作。
三、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七)严格控制人口总量,努力提高人口质量。城镇人口坚持一孩政策。农村人口坚持“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及早采取补救措施”的节育政策。禁止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和计划外二孩生育,严禁多孩生育。禁止违法收养。农村人口“农转非”后,严格执行城镇人口的生育政策。
(八)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计生工作。认真落实《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深发[1995]31号),各级要层层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坚决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制度。
(九)各级有关部门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把各项政策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起来。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从上到下都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切实对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十)农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公司)和农村城市化后的集体股份公司,要把计划生育纳入股份合作社(公司)内部管理,把计划生育管理的制约措施与激励措施结合起来,把发展农村经济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十一)认真执行《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
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计划生育行政执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和计划生育合同文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防止简单粗暴,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
(十二)严格执行省制定的生育证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乱批生育指标、滥发生育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结扎、假鉴定、假证明和私自鉴定胎儿性别、私自取节育环以及故意伤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重视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