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社会保险条例

  大额医疗保险统筹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统一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时按规定开支的医疗费用。
  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开支。
  个人专户金从劳动者工资收入中扣缴,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用于劳动者患病就医时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专户金超支而本人又确有困难时,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医疗保险调剂金补助。
  第三十条 符合国家行划生育规定的女劳动者,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住院费、医疗费、产假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第五章 基金监督

  第三十二条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监事会由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团体及劳动者的代表组成。其职能:
  (一)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运营情况;
  (三)接受申诉,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四)每年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三十三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应建立和健全会计、统计、审计制度,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监督,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工会在同级范围内有权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有权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查询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缴纳、支付情况。
  劳动者有权向本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查询有关本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反映意见及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属本条例实施范围而不按规定依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发出催办通知书,通知书送达十五日内仍不办理参加手续的,除责令立即参加外,处以应缴社会保险基金一至三倍罚款,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瞒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的,劳动行政部门除追回应缴的社会保险基金外,并对其处以应缴金额一至三倍罚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