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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省政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改进和加强省政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皖政〔1997〕12号)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改进和加强省政府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2月23日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将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关于努力改进政府工作、不断提高施政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改进和加强省政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省政府就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政府工作,不断提高施政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群众路线,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
  1、省人民政府必须进一步教育各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从政为民,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团结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克服困难,开拓前进。
  2、关心群众疾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如职工下岗、农民负担等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并认真实行责任制,切实加以解决。
  3、省政府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同意,都要建立基层联系点,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到基层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抓点带面。下基层必须轻车简从,除特殊情况外不事先打招呼,不搞层层迎来送往。
  4、重视通过人民来信来访渠道,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重要信访问题,省政府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解决群众的正当要求。
  二、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整体驾驭能力
  5、要逐步形成让领导同志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致力于思考重大问题、抓大事的工作机制。领导同志要从思想上树立谋大事、抓大事的观念,排除干扰,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牵动性、导向性的工作。每年年初要确定若干项重点工作,分管领导亲自抓,有督促,有检查,务必抓出成效。
  6、省政府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部门之间出现矛盾和分歧,部门领导同志要直接对话协商,形成合力,减少扯皮,不要动辄将矛盾上交。部门之间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逐级协调,减少省政府集体会议对具体矛盾的处理。
  7、每年围绕重点工作,列出一批针对性、预测性、指导性较强的调研课题,由省政府领导亲自牵头调查研究,并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以便掌握真实准确的情况,更好地指导工作。省政府负责同志每人每年亲自动手撰写1--2篇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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