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禁止赌博条例(1997修正)[失效]

  第九条 旅馆、饭店、舞厅、酒吧等服务性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为赌博提供条件。发现赌博活动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十条 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主动交代赌博行为,检举、揭发他人赌博,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对举报、制止和查处赌博的人员进行报复的,从重处罚。
  第十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赌博受到治安处罚的,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查获的赌资、赌具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非法所得,一律没收。赌博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无效。
  第十五条 公安人员查处赌博,应当出示证件。
  查处赌博必须当场清点赌资并制作清单,由查处赌博人员和参加赌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六条 执行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决定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查处赌博人员应当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敲诈勒索,不得侵吞罚款和没收的财物。
  违反前款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