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普通)委托管理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五、房屋中修费的使用由委托方自定。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修缮的,均按本标准支付。
  六、本标准中“住户个人交费项目”中的2、4、5、6、7项,由物业管理单位按月计收,“产权人交费项目”一般可按年计收。
  七、特约服务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居住小区内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的非标准化的服务,如接送小孩、小区开设的专车、为住户打扫室内卫生等服务。

       北京市居住小区(普通)委托管理收费标准(试行)
┌──┬─────┬───────┬─────┬───────────┐
│序号│ 收费项目│  单 位  │收费标准(│   服务内容    │
│  │     │       │元)   │           │
├──┼─────┼───────┼─────┼───────────┤
│一 │住户个人交│       │     │           │
│  │费项目  │       │     │           │
├──┼─────┼───────┼─────┼───────────┤
│1  │进住手续费│  元/户   │ 2.00  │包括入住合同,住房证及│
│  │     │       │     │相应各种进住手续   │
├──┼─────┼───────┼─────┼───────────┤
│  │     │       │     │执行所在区县物价局、财│
│2  │ 保洁费 │ 元/户·月  │     │政局制定的收费标准。定│
│  │     │       │     │时清扫、保持清洁。住户│
│  │     │       │     │均交此项费用。    │
├──┼─────┼───────┼─────┼───────────┤
│3  │装修房屋垃│       │     │因室内装修而产生的建筑│
│  │圾外运费 │  元/居室  │ 20.00  │垃圾,如自运不收此费用│
│  │     │       │     │。要做到日产日清。  │
├──┼─────┼───────┼─────┼───────────┤
│  │     │       │     │必须是封闭式小区,并雇│
│4  │ 保安费 │ 元/户·月  │ 2.00  │佣保安公司人员方可收此│
│  │     │       │     │项费用,维持小区内公共│
│  │     │       │     │秩序。        │
├──┼─────┼───────┼─────┼───────────┤
│  │     │       │     │对水、电、房租、煤气、│
│5  │各项费用统│       │     │卫生费做到收缴及时准确│
│  │收服务费 │ 元/户·月  │ 1.00  │,定时公布。不实行以上│
│  │     │       │     │五费统收的不得收取此项│
│  │     │       │     │费用。        │
├──┼─────┼───────┼─────┼───────────┤
│  │车辆存车费│       │     │执行所在区县物价局制定│
│  │(自行车,│       │     │的收费标准。专用存车场│
│6  │三轮车,两│ 元/辆·月  │     │所,有专人看管。   │
│  │轮摩托车,│       │     │           │
│  │三轮摩托车│       │     │           │
│  │)    │       │     │           │
├──┼─────┼───────┼──┬──┼───────────┤
│7  │机动车存车│ 元/辆·月  │大型│小型│           │
│  │费    │       │车 │车 │           │
├──┼─────┼───────┼──┼──┼───────────┤
│  │非露天专用│       │100 │80 │小型车是2吨以下(含2吨)│
│  │停车场  │       │  │  │或7座以下(含7座)的机动│
│  │     │       │  │  │车          │
│  │     │       │  │  │收费同时发给车主存车凭│
│  │     │       │  │  │证,车辆如发生丢失损坏,│
│  │     │       │  │  │收费单位按有关规定赔偿│
│  │露天专用停│       │80 │60 │。非专用停车场不得收费│
│  │车场   │       │  │  │。          │
├──┼─────┼───────┼──┴──┼───────────┤
│  │产权人交费│       │     │产权人指购买商品房住宅│
│二 │项目   │       │     │(不含房改售房)的产权单│
│  │     │       │     │位或个人。      │
├──┼─────┼───────┼─────┼───────────┤
│  │     │       │京价(收)字│           │
│1  │ 电梯费 │       │[1994]第 │           │
│  │     │       │159号   │           │
├──┼─────┼───────┼─────┼───────────┤
│  │     │       │京价(收)字│           │
│2  │高压水泵费│       │[1994]第 │           │
│  │     │       │159号   │           │
├──┼─────┼───────┼─────┼───────────┤
│3  │共用电视天│ 元/端·月  │ 1.66  │全频道。       │
│  │线费   │       │     │           │
├──┼─────┼───────┼─────┼───────────┤
│4  │生活垃圾外│ 元/户·年  │ 7.00  │做到日产日清。    │
│  │运费   │       │     │           │
├──┼─────┼───────┼─────┼───────────┤
│5  │化粪池清淘│元/平方米·年 │ 0.30  │定时清淘,保证正常使用│
│  │费    │       │     │。          │
├──┼─────┼───────┼─────┼───────────┤
│  │     │       │京价(涉)字│6-9层加收10%,10-20层加│
│6  │电梯代验费│       │[1989]第 │收20%,20层以上加收30% │
│  │     │       │170号   │。          │
├──┼─────┼───────┼─────┼───────────┤
│7  │管理费  │       │     │住宅分类以[92]首规办秘│
│(1) │一般住宅 │       │ 1.17  │字第34号《关于“七五”│
│(2) │乙类住宅 │       │ 1.40  │-“八五”期间北京市住│
│(3) │甲类住宅 │       │ 1.64  │宅设计标准的规定》为依│
│  │     │       │     │据。         │
│  │     │       │     │管理费主要用途:   │
│  │     │       │     │1.组织接管房屋设备及相│
│  │     │       │     │关的一切手续;计算收取 │
│  │     │       │     │租金;建立房屋档案、帐 │
│  │     │       │     │册;健全办理进住手续、 │
│  │     │       │     │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签 │
│  │     │元/平方米·年 │     │订房屋租赁合同。   │
│  │     │       │     │2.组织住宅的安全保卫和│
│  │     │       │     │共用部分的卫生保洁。 │
│  │     │       │     │3.住宅小区内的其它管理│
│  │     │       │     │性费用,如撤管手续,房档│
│  │     │       │     │及帐册等。      │
│  │     │       │     │4.代为产权单位收取房租│
│  │     │       │     │。房主和物业公司收取的│
│  │     │       │     │各项费用,产权单位和物 │
│  │     │       │     │业公司要单独计收。  │
├──┼─────┼───────┼─────┼───────────┤
│8  │小、中修费│       │     │小修要及时解决,预检预│
│(1) │小修费  │       │     │修。         │
│① │一般住宅 │       │ 1.14  │小修范围:      │
│② │乙类住宅 │       │ 1.92  │(一)土建零修    │
│③ │甲类住宅 │       │ 2.16  │1.检修门窗,修换门窗(│
│  │     │       │     │包括壁橱)边框,门芯板│
│  │     │       │     │,小五金,更换铁纱,修│
│  │     │       │     │换门锁(非正常使用造成│
│  │     │       │     │损坏换纱收材料费;换门│
│  │     │       │     │锁由房主自购门锁,不收│
│  │     │       │     │人工费。)      │
│  │     │       │     │2.检修窗帘盒,护墙板,│
│  │     │       │     │楼梯扶手和栏板。   │
│  │     │       │     │3.修换雨塔,加高污水井│
│  │     │       │     │4.临时发现的简单抢修加│
│  │     │       │     │固、查补找漏和疏通沿沟│
│  │     │       │     │、水斗、雨落管及清扫平│
│  │     │       │     │屋顶杂物。      │
│  │     │       │     │5.零星找补顶棚、墙面抹│
│  │     │       │     │灰和马赛克、磁砖、水泥│
│  │     │       │     │地面。        │
│  │     │       │     │6.检修、更换雨水口,表│
│  │     │       │     │井口,污水池,小便池,│
│  │     │       │     │洗菜池,墩布池(更换卫│
│  │     │       │     │生磁具由住户付材料费)│
│  │     │       │     │7.疏通及整修垃圾道,烟│
│  │     │       │     │道。         │
│  │     │       │     │8.整修甬路、台阶、散水│
│  │     │       │     │、水泥勒脚。     │
│  │     │       │     │9.门窗断台,换玻璃,找│
│  │     │       │     │补门窗玻璃腻子(非正常│
│  │     │       │     │使用造成损坏的如换玻璃│
│  │     │       │     │等由住户付材料费)。 │
│  │     │元/平方米·年 │     │(二)上下水、卫生设备│
│  │     │       │     │部分:        │
│  │     │       │     │1.修换自来水嘴,皮钱,│
│  │     │       │     │螺丝,回水截门,以及更│
│  │     │       │     │换5米以内的管道、自来│
│  │     │       │     │水进口截门(非正常使用│
│  │     │       │     │造成损坏的如换水嘴等收│
│  │     │       │     │材料费)。      │
│  │     │       │     │2.修换蹲坑,恭桶,小便│
│  │     │       │     │池,脸盆,浴盆、地漏等│
│  │     │       │     │零配件。(凡非正常使用│
│  │     │       │     │损坏应收取材料费)。 │
│  │     │       │     │3.疏通室外第一个结合井│
│  │     │       │     │至室内下水道堵塞,清除│
│  │     │       │     │下水道尿碱。     │
│  │     │       │     │(三)电气部分:   │
│  │     │       │     │1.修换电门拉线,吊线及│
│  │     │       │     │10米以内换线。    │
│  │     │       │     │2.修换石板闸、胶盖闸、│
│  │     │       │     │闸盒、单叉保险和保险丝│
│  │     │       │     │。          │
│  │     │       │     │3.检修房屋原有的电器设│
│  │     │       │     │备(不含住户自装电器设│
│  │     │       │     │备如排油烟机)。   │
│  │     │       │     │4.电表(住户自安户表除│
│  │     │       │     │外)、电源保险、灯具漏│
│  │     │       │     │电保护器,电源插座、共│
│  │     │       │     │用天线插座、灯具固定开│
│  │     │       │     │关为一次性安装设施,损│
│  │     │       │     │坏更换需交纳材料费,免│
│  │     │       │     │收工费。       │
│  │     │       │     │(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占│
│  │     │       │     │小修费的38.7%)    │
├──┼─────┼───────┼─────┼───────────┤
│(2) │中修费  │       │     │中修范围:      │
│① │一般住宅 │       │ 5.16  │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
│② │乙类住宅 │       │ 6.72  │损坏房屋,需牵动或拆换│
│③ │甲类住宅 │       │ 7.80  │少量部分主体构件,但保│
│  │     │       │     │持原房屋的规模和结构的│
│  │     │       │     │工程。        │
│  │     │       │     │1.屋面局部挑修及外样板│
│  │     │       │     │缝渗漏的修补。    │
│  │     │       │     │2.整栋楼的单项维修,如│
│  │     │       │     │屋面、墙面抹灰;内墙粉│
│  │     │       │     │刷;地面修理;换门锁;│
│  │     │       │     │换窗纱(4年一次);门 │
│  │     │       │     │窗;油漆;上、下水管线│
│  │     │       │     │,电线维修;雨落管。 │
│  │     │       │     │3.清淘化粪池。    │
│  │     │       │     │4.房屋安全检查费用要做│
│  │     │       │     │到及时维修,保证房屋安│
│  │     │       │     │全和正常使用,中修后必│
│  │     │       │     │须达到符合房屋修缮工程│
│  │     │       │     │质量标准的要求。(房屋│
│  │     │       │     │公共部分维修费占中修费│
│  │     │       │     │的38.7%)。      │
├──┼─────┼───────┼─────┼───────────┤
│  │     │       │     │含绿化养护费0.20元。含│
│  │     │       │     │小区红线内甬路,道路(│
│  │     │       │     │已交市政管理除外,如方│
│9  │小区共用设│元/平方米·年 │ 1.00  │庄十字路),小区护栏,│
│  │施维修费 │       │     │雨污水等地下管网,散水│
│  │     │       │     │、台阶、化粪池盖及其它│
│  │     │       │     │共用设施。(产权人委托│
│  │     │       │     │或自管均向物业公司交纳│
│  │     │       │     │此项费用。)     │
├──┼─────┼───────┼─────┼───────────┤
│  │     │       │     │此项目属临时性收费,未│
│10 │待分空房看│元/平方米·年 │ 0.15  │发生时不得收取。保证房│
│  │管费   │       │     │屋安全,不被强占或非法│
│  │     │       │     │使用及人为损坏。   │
└──┴─────┴───────┴─────┴───────────┘
  注:本标准中平方米系指建筑面积。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