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
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行政执法机制。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把严肃执法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加大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力度。年内,要对所属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加强检查,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利用执法权搞权钱交易的,必须严肃处理。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探索并逐步建立完善对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
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年内,要研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加强岗位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三是要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工作。要结合机构改革,理顺行政机构精简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关系,明确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总结实行人民警察巡察制度的经验;进一步探索在管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提高执法效能的途径。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要研究总结推广在改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发挥法律服务机构在推进法律实施中的作用。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监督,接受司法监督、民主党派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其所属各部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继续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活动。年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减轻农民负担、加强物价管理、打击制销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反对不正当交易、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加强廉政建设等作为执法监督检查的重点。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监督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报告工作,重点抓好
农业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公司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产品质量法、
城市规划法以及与国家重大改革措施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统计工作,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积极协助政府领导调查处理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按照上级部署,在胶州市开展市场经济综合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市场经济综合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