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采取各项配套措施,扎扎实实地进行工作,确保执法责任的落实。
(一)加强教育与培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行政执法队伍,是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学习及有关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专业执法水平,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建立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不称职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调离或辞退。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对执法情况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同时,要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工作。上级政府要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对下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政府和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要在政府或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执法监督职责。要依靠行政机关自身力量,及时解决执法中的问题,促进执法责任的落实。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行政执法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健全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机制。当前,要着重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行政执法重大问题处理备案制度以及行政执法错案及执法违法行为追究制度等,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
(三)建立考核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全面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每年对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内容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对单位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要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经考核在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应给予表彰奖励,对经考核不符合标准的行政执法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违纪和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考核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局制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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