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烟草企业和企业集团要把企业技术进步与企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技术进步体系及激励机制。红塔集团及昆明、楚雄、昭通卷烟厂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开发中心或研究开发中心,其他烟草企业也应与科技机构、高等院校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技术依托。按照《科技进步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
(十)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深化烟草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纵深配置的烟草科技进步体系。
为加快烟草支柱产业的发展步伐,实现“巩固提高,再创辉煌”,省政府29次常务会议决定:一是在现有省烟草科学研究所和烟草工业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二是在云南农业大学烟草种植技术系的基础上组建云南烟草种植技术学院。这两所学院是全省烟草科技研究开发、成果转让和科技人才培训的中心,是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烟草研究学院。因此,要面向21世纪,高起点、建立起“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科研机制,开展云南烟草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对云南烟草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进行教学、人才培训等。同时,将现有省烟草工业研究所实验室建成省级烟草工业重点实验室。
按照择优布局、重点扶持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地、州、市烟草科研所和县、乡烟草科技推广站,要充实技术力量,改善科技条件,面向农村普及科学知识,提供综合性科技服务。继续贯彻落实鼓励科技人员发扬“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服务、承包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继续推动“产、学、研”三结合。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我省烟草企业或企业集团,参与企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快先进技术的应用。
(十二)完善烟草科技进步奖励机制。责成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建立“云南省烟草科技进步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评选奖励制度,对为我省烟草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内外科技工作者,实行重奖政策,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科技人才,提高广大烟草职工和农民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