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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

  三、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投资效益。公路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养路费收支计划按照“确定基数、比例递增、切块分成、包干使用”的原则进行测算分解。国道和重要省道实行“公办民助”,由省统一规划,地市负责修理、养护和管理。县道实行“民办公助”,由地市规划、县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村道路实行“民建民管”,由乡(镇)政府组织群众自建自养。
  公路建设项目按事权划分,明确责任,实行“预算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全留”等多种形式的投资包干。对干线工程项目实行择优投资,哪个地市积极性高、条件优惠,就先上哪个地市的项目;对多家合资项目,实行配套资金包干;对大型改造工程项目实行投资定额补助包干;对扶贫项目,实行一次性补助包干。投资包干补助实施办法由省交通厅制订。
  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大中型工程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用设计、施工单位;工程管理要实行“分级负责”和“项目业主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执行人的责任和权力。项目实施中全面推行监理工程师制度,严格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四、外引内集,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支持交通部门,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足额征收、足额解缴各项交通规费,严禁各地区、各部门截留挪用。各车辆单位和个体车主要自觉增强缴纳交通规费意识,按期缴纳,不得拖欠。要进一步加强征稽机构,强化征稽手段,调整充实征费人员,征好、管好、用好规费。
  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境外金融组织、外商、海外侨胞来我省独资、合资、合作建设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公开招商;允许国内外、省内外企业、基金会、财团等单位在沿路两侧一定的区域内开发房产地、办厂、兴办第三产业等经营性项目。
  鼓励和支持省内外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和个人采取合资、独资、入股等形式,参与公路建设,谁投资、谁受益。
  尽快完善贷款建路、收费还贷、滚动发展的办法和措施,使公路建设逐步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全省发行公路建设债券,逐年适当扩大交通建设贷款规模。
  积极筹办高等级公路或桥梁股份公司,争取定向募集或向社会公众募集建设资金。
  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申请增加投资补助,以工代赈等款项。
  鼓励支持社会各界采取集资捐款、民工建勤、车辆建勤、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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