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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的通知
 (陕政发〔1996〕64号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九五’期间,国家集中力量抓好重点联系的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分期分批进行资产重组,吸收、兼并、联合一批中小企业,壮大规模,优化结构,争取使一部分企业进入国际大企业行列。各省(区、市)也要抓好一批国有骨干企业”。为贯彻落实这一决策,现就我省关于扶持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扶持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的指导思想是: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的主导产业、名牌产品、骨干企业为重点,把改革、改组、改造与加强企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择优扶强,优胜劣汰,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通过重点抓好一批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实现规模效益。
  扶持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的目标是:到2000年,省上重点扶持的优势企业,都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实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逐步达到“五化”,即产权多元化、经营规模化、产品高档化、管理科学化、行为规范化。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部分进入全国同行业前5名。
  二、基本原则和方法
  优势企业主要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中选择,以1995年企业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实现利税三项指标为依据。扶持优势企业、发展产业集团,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政企分开的原则、资产经营一体化的原则、企业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全省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要紧紧抓住国家实行投资倾斜、引导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机遇,结合实施“九五”规划,围绕重点培植的能源、电子、机械、化工、医药、食品、建筑等优势产业,彩色显像管、家用电冰箱、民用飞机、精密机床等名牌产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二是与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要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对优势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使其尽快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通过强化资产联结纽带,采取投资入股或交叉持股、兼并、划转国有资产等方式,发展产业集团,并规范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及松散层之间的关系,使之形成母子公司体制,按国际惯例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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