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产业化是住宅建设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住房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主导方向。要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住房建设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使之尽快形成产业规模。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新型优质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改革住房建设施工方式,组建住宅产业化试点企业,积极推进住房建筑产品工厂化,装配化生产施工的试点工作。
积极组织实施住房科技带动战略。用4至5年时间,集中开发研制推出一批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的节能、节材、节地住房新产品,并在全省推广,努力建成一批具有超前性、示范性和导向性的住宅示范小区。
当前重点要加强现代厨房、卫生间设备的研制,尽快形成产品系列。研究设计、开发新型住房,根据不同户型、人口结构提供灵活分室、合理布局的空间,克服现有住房千篇一律的状况。
九、努力提高住宅建设质量
住宅建设质量要从规划设计抓起。规划、设计要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规划设计标准要适当超前,要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住房的需求。
各地要积极推广全国住宅建设试点经验,凡新开工的住宅小区都要参照国家和省住宅小区建设试点方案进行建设。各地要抓2-3个典型重点指导。
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承担,任何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开发、设计、施工任务。住宅项目竣工后,有关部门要进行综合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交用。开发企业出售住宅,应与住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推行住宅建设和管理承诺制度,开发、设计、施工企业要对住户实行质量承诺,承担住宅建设质量责任。
十、大力推行物业管理
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行物业管理。要建立形成规范的物业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初步形成竞争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使物业管理市场得到健康发育。
加强物业统一管理。所有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办理工商注册后方可开业经营。建立物业管理的资金渠道。开发建设单位在出售住宅时,按该住宅建安费3%的比例向购房者代收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资金。此项资金归小区房屋所有权人集体所有。主要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启动、小区公共设施的更新及公共设施(项目)的增改。新建小区要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原有小区要在政府投入部分资金整治、改造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争取3至5年完成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的转换。
十一、切实加强住房建设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