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务员学法制度,政府机关公务员,尤其是中级以上公务员努力掌握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带头学习掌握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执法守法的模范。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察、录用公务员的重要内容。
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依法管理,合法经营。
突出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行青工上岗前,待业青年从业前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制度,并把遵纪守法作为评比先进、录用工作人员的重要条件。建立和完善法学教育网络,培养多层次的法律人才,高度重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上好法制课。
(四)实现基层组织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各类依法治理活动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帮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法制宣传、治安保卫、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公共卫生等基础工作按照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制订措施,认真落实,把城乡基层工作纳入依法管理轨道。
厂矿、学校、商店、医院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建章立制工作,使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民主管理、依法治理活动,实行基层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决制止统计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和浮夸作风,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依法治理注意讲究实效。对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反腐倡廉、治理“三乱”、城乡创建、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等,集中时间依法进行专项整治。
加速推进县(市、区)的依法治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活动,促进形成地区范围内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建构和完善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各个层次纵横结合的依法治理网络,为加速实现依法治省创造条件。
(五)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自觉接受党的监督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监督,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广泛的社会监督,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以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坚持不懈地抓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政策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加强考核、任用、奖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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