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速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

  (15)拓宽融资渠道,调整信贷结构,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到2000年,全省银行科技贷款占信贷总规模的比例达到8%以上。大力吸收海外和民间资金,多渠道筹措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对经济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安排发行企业债券。发展科技风险保险业务。
  五、建设高水平的科技队伍,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
  (16)优先发展教育,加快培养各级各类专业人才。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重点,发展高等教育。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作用,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实施“151人才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国内一流水平的优秀学者和高级专家。注重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跨世纪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人才、具有现代科技知识和经营管理才干的职业企业家。省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安排1/3以上资助青年学者立项研究和青年人才培养。
  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吸纳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吸引海外专家、学者和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实行来去自由、往返方便的政策,并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工作与生活。凡调进本省的大学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及高级技工,免征城市增容费。对保留当地户口和人事关系来我省工作的外省科技人员,在工资、福利等方面享受与我省科技人员的同等待遇。
  (17)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努力改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给予优惠的待遇。省政府对在浙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实行院士津贴,在医疗、住房方面参照享受副省级待遇。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共同投资的原则,多渠道筹措科技人员建房资金。省在1995年安排500万元的基础上,“九五”前三年每年再安排500万元,重点解决从事农业科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的优秀科技人员的住房困难,并在立项、用地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设立省科技进步重大贡献奖,对在赶超世界科技先进水平、实施重大技术攻关、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企业内部分配要进一步向科技人员倾斜,特别要重奖主要贡献者。
  广大科技人员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树立良好的科学道德风范,用科学知识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18)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科技文化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开展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农民和领导干部的科普工作。注重提高青工技术素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反对迷信、愚昧和伪科学,形成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加强科普队伍和科普设施建设,健全科普网络。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形式增加科普经费,到2000年,全省年人均科普活动经费达到0.60元,省、市、县(市、区)分别达到0.1元、0.2元、0.3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