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部分:
实际测算每平方米用地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时,应按照基准地价表中规定的每建筑平方米的大市政费和四源费,加上每建筑平方米的小区建设配套费,乘以给定的该用地的容积率进行测算。
(3)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部分:
基准地价表中城镇拆迁费,是指拆迁居民住宅时每平方米建筑用地的费用。若拆迁企事业单位,则用表中数字乘以2;若拆迁商业和特殊用房,则用表中数字乘以4。
郊区县的征地费是指规划用地的每平方米的征地费用。
(4)宗地总(基准)地价,应以每平方米土地基准地价乘以宗地面积。
3.基准地价各部分价格幅度的运用
(1)出让金部分:同类地价区条件好的地块向出让金高限靠近,同类地价区的边缘地带,条件较差的,出让金应不低于规定标准的低限。
(2)市政及四源费:建设项目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造价(不含源工程时)不低于低限(即460元/建筑平方米);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造价和四源费用两项之和不低于高限(即800元/建筑平方米)。
(3)小区建设配套费:低限(150元/建筑平方米)为普通住宅小区红线内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高限(400元/建筑平方米)为高档住宅区(公寓、写字楼)红线内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
(4)城镇拆迁费用:城镇拆迁每公顷积住房约150户时,拆迁费用为5900元/每平方米土地;拆迁每公顷面积内住户约200户左右时,拆迁费用为7800元/每平方米土地(可以根据实际测算)。
(5)近郊区、县征地费:
征用近郊大田地时,征地费用每平方米不低于150元;征用近郊菜田地时,征地费用每平方米红450元。
(6)远郊区、县征地费:
征用远郊大田地时,征地费用每平方米不低于75元;征用菜田地时,征地费用每平方米约180元。
(五)使用基准地价应注意的问题
1.基准地价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宏观控制价格,不是宗地的成交价格。宗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协议出让的,必须先对地价进行评估,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对外谈判的底价;其它宗地使用权出让,都要以招标、拍卖的形式进行。
2.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依据1993年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平均价格测算的,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市人民政府将适时调整。
(六)向境外和三资企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地块的基准地价,应使用以美元计价的基准地价表,使用方法不变。
附:1.北京市用地分类表
2.北京市地价区类划分
附件1:
北京市用地分类表
┏━━┯━━━━━━┯━━━━━━━━━━━━━━━━━━━━━━━━┓
┃类别│ 名称 │ 范围 ┃
┠──┼──────┼────────────────────────┨
┃ │ │商业:各种商店、公司、对外营业场所、加油站等; ┃
┃ │ │饮食:饭店、酒店、饭馆、对外营业的食堂等; ┃
┃一、│商业、金融 │金融:银行、储蓄、信用、信托、证券、保险; ┃
┃ │ │旅游:为旅游设立的宾馆、大厦、游乐园、旅游区、俱┃
┃ │ │乐部、康乐设施。 ┃
┠──┼──────┼────────────────────────┨
┃ │ │公寓:高档住宅、庭院式公寓、别墅; ┃
┃二、│写字楼、公寓│办公:写字楼、非营业的公司用房;服务:修理服务、┃
┃ │ │停车场、商品转运、信息、租赁。 ┃
┠──┼──────┼────────────────────────┨
┃三、│住宅 │商品房住宅、一般商品办公用房。 ┃
┠──┼──────┼────────────────────────┨
┃四、│工业、仓储 │工业: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露天作业场; ┃
┃ │ │仓储:储备、中转、供应的仓库、油库、材料堆放场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