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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辖区三包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深圳市辖区三包管理
 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驻深局以上单位:
  《深圳市辖区三包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辖区三包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把深圳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直接参与城市管理,在城市市容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方面,真正形成人人有责任,处处有人管,事事有章法的管理机制,现根据有关法规,特作如下规定:
  一、辖区管理责任的划分
  (一)以区、街道办事处(镇)、自然村为单位,按行政区域划分管理责任。
  (二)以工业区、旅游区、仓库区、住宅区为单位,按物业管理范围划分管理责任。
  (三)以企事业单位、门店为单位,按开发(建筑)红线范围划分管理责任。
  (四)以行业(系统)垂直管理为单位,按部门划分管理责任。
  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做到谁的辖区谁管理,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治理,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事。
  二、辖区三包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包市容卫生。
  1、城市容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辖区内做到不占道(含公共场所、绿地)经商、不搭棚设架、不在建筑物(设施)涂写刻划、不乱倒垃圾、不乱张贴标语广告、不乱竖广告街招、不开残缺的霓虹灯、不违章饲养家禽家畜、不乱挂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
  2、城市卫生要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做到“四有“:即辖区内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卫生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有除害灭病的专职消杀队伍;“六无“:即辖区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污垢、无乱挂乱放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无蚊蝇孳生地、无外墙污迹铁锈。
  (二)包环境秩序。维持辖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辖区范围内秩序井然,无影响环境的社会生活噪声、无车辆乱停放、无阻碍交通的设施障碍等影响秩序的现象。加强辖区内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道路平坦、排水畅通、路灯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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