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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开发区管理的通知
 (湘政发〔1996〕19号)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我省开发区自1993年清理整顿以来,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工业生产、内外贸易、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开发区设立过多,规划布局分散,重点不够突出;大多数开发区引进外资项目的数量不多、档次不高、规模不大;少数开发区没有坚持以发展现代工业为主的办区宗旨,偏离了开发建设的方向等。为确保开发区的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33号、(国发〔1994〕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开发区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分层次办好开发区。
  第一个层次是国家级开发区。要把已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已向国务院申报并有希望成为国家级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全省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支持,使这4个开发区率先突破,在近期内形成开发建设的“大气候”。
  第二个层次是省级开发区。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行署和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并具体管辖的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市德山经济科技开发区、益阳朝阳综合经济开发区、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区、永州市凤凰园经济开发区、怀化湖天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并具体管辖的长沙望城坡经济开发区、株洲市建宁经济开发区、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湘潭市商贸工业开发区、耒阳市经济开发区、衡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宁县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武冈市城关经济开发区、常德武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县宝峰经济技术开发区、冷水江市布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涟源市经济开发区、资兴市东江开放开发区、宜章县南京洞边际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禾县珠泉经济开发区、洪江市黔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由岳阳市人民政府兴办的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在现有基础上巩固发展,加快建设进程。
  第三个层次是工业小区、城市小区、示范区、旅游度假区(村)。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部分开发区予以调整改名。具体分以下四类情况:
  (一)衡东县新塘经济开发区、洞口县高沙经济开发区、汉寿县太子庙经济开发区、临澧县太平工业经济开发区、南县茅草街经济开发区、汝城县三江口边境经济开发区和安化县经济开发区改办工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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