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广州市
创建爱婴市行动计划请示的通知
(穗府〔1996〕50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广州市创建爱婴市行动计划的请示》批转给你们,请结合你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创建爱婴医院是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广东省创建爱婴省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对保护我市妇女儿童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我市创建爱婴市行动计划,力争1997年上半年实现“爱婴市”目标。
广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五月六日
关于广州市创建爱婴市行动计划的请示
(穗卫文〔1996〕139号)
市人民政府:
“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是我国政府承诺的关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1992年以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活动。至今,全国已先后创建了2900多所爱婴医院。1995年卫生部下发了《爱婴省标准》,1995年10月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广东省爱婴市标准》及《广东省创建爱婴省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内达到爱婴省标准的目标。中山、珠海、深圳、佛山、东莞、韶关、惠州等7个市已于今年3月通过爱婴市评估。卫生部也将于今年对广东省进行爱婴省评估。
创建爱婴市,需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做好财政、物价、经贸、工商、轻工、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协调工作,需要有政府的经费投入支持,是一项政府行为。创建爱婴市,能为全市“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工作持久健康发展,如期实现《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2000年4至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0%的目标,提供保障,能使我市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继续营造“妇幼卫生年”后又一利于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争取我市妇幼卫生工作在“九五”期间有较大的进步。能通过改革产、儿科制度,改善产、儿科环境,明显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最终达到明显降低我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目的。能促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如《
母婴保健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