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西宁市和
各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1996年1月26日青海省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85名;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39名;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55名;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5名;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