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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

  各地要以小康建设为契机,重视农村文化事业的建设。在制定小康建设规划时,要提出文化方面的硬指标和硬要求;已经制定了小康规划的,应进一步完善文化方面的内容。小康建设验收时,凡是文化发展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能算实现小康。
  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是推动小康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996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区)的活动。各地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认真做好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规划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丝绸之路”文化长廊建设,是推动我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工程,是小康文化建设的突破口。长廊沿线各地要按照“突出硬件,充实软件,软硬并举,协调发展”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齐抓共建,保证完成各自区段的建设任务。争取到2000年,把从东起平凉地区泾川县、西至酒泉地区安西县的古丝绸之路沿线,建设成一条融群众性文体活动、专业艺术、电影、电视、文物、博物、图书、科普等为一体,具有甘肃地方特色,充满社会主义文化氛围,文化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采的文化长廊,并不断延伸,辐射全省。
  文化扶贫是整个扶贫工作的一部分。各地要按照李鹏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搞好文化扶贫工程建设”的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切实搞好这项工作。“九五”期间,以建设100个村书库为突破口,广泛开展文化扶贫活动,以推动我省贫困地区农村文化建设的开展。
  三、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健全三级文化网络
  实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硬任务。各地要抓紧对农村文化馆(站)、图书馆现状的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做好巩固和补建工作。在人口居住分散、建立固定文化站确有困难的地方,要发展流动性强的文化大篷车。县(市、区)对已有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排练场、电影院(剧场)等文化设施,要按照“功能较为齐全,设备较为先进和规模适度”的要求,根据当地财力,逐步进行维修、改造、充实、更新,完善其内部设施。
  加强对县(市、区)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建设,改善藏书结构。县级图书馆每年的购书经费,应保持在1-2万元,预算单列,专款专用。
  文化站是国家在乡(镇)一级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各种文娱活动的重要场所,是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城乡基层”的重要阵地,应隶属乡镇人民政府(城市为街道办事处)领导,并接受上级文化部门的指导和群艺馆、文化馆的辅导。
  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十分重视文化站的建设。按照“一乡一站”的要求,坚持“少量示范,多数社办(指社会办),鼓励户办”的原则,多途径、多形式地建设文化站。“九五”期间,全省建设100个示范乡镇文化站和100个示范村书库,省上从经费上给予扶持。各地也要从实际出发,重点建设一定数量的示范文化站和示范村书库,起到带动作用。文化站建设要由政府协调,文化部门牵头,联合青年、民兵、妇女、科技、广电、体育等部门共同建设,由文化部门管理,各部门共同使用。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允许集体或个人承办、承包文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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