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一支常年开展科普工作的骨干队伍。对专职从事科普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在职称和其它待遇上与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同等对待,做出突出贡献的要以各种方式给予表彰奖励;为了改善科普工作的条件,省财政按全省每人0.10元落实生产资料经费;要改变目前科普阵地萎缩的状况,科普场所都要用于科学普及活动,不能挪作他用。
理顺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体制,由各级科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科普工作。发挥各级科协和教育部门在科普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各行各业也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科普活动,注意发挥职工技协、农村专业研究会等基层科技组织的作用。
八、强化科教兴省的支撑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
32、科技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是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基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投资结构,切实保证对科技的投入,建立财政拨款、银行信贷、企业提留、海外投资、社会集资和群众自筹等多渠道、多层次的全社会科技投入体系,确保到2000年我省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
33、强化财政科技投入,各级财政科技三项费用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省级财政要确保同级财政支出1%的科技三项费拨款,地(州、市)、县财政科技三项费拨款应尽快达到同级财政支出的1%。各级财政科技拨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截留。
34、运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使企业逐步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保证技术开发经费的投入一般企业不得低于同年销售总额的1%,高新技术企业不得低于3%。企业的技术开展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
35、增加科技贷款规模,拓展科技融资渠道,逐年加大科技开发贷款的投入。确保科技开发贷款年新增规模以不低于15%的幅度递增,加强收回再贷款的管理,收回的科技开发贷款必须全部用于新的科技开发投入;对效益好,有出口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外汇贷款配套支持。金融部门要积极解决产品销售好,效益明显的科技开发项目投产后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适办科技成果买方信贷。建立科技投入风险机制,发展我省的科技风险投资事业。积极创办科技信用社,逐步建立滚动使用的科技发展基金,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吸收国内外、省内外资金,鼓励公民和各种社会组织资助支持我省科技进步事业。
36、建立“科教兴省”省长基金,“九五”期间每年增加100万元,五年内达到1500万元,专项用于省政府交办的重大科技产业开发项目。
37、建立省科技基建专项资金,每年从全省基本建设经费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重点科研基地和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由省科委根据省科技领导小组的意见统筹安排。
各级政府、各部门在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经费中,要划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解决相应的科技问题。与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经费相配套,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工作。
九、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38、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速科技进步,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根本性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新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去研究、解决科教兴省工作中的关键和难点,推进科教兴省的蓬勃健康发展。各级党政第一把手都要亲自抓第一生产力,并要有明确的分工,落实好领导干部抓第一生产力的目标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