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科技人才是落实科教兴省战略的关键性因素。要围绕科教兴省的战略目标和我省科技、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现有各类科技人才的作用,加速培养科技后备力量,造就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富有创新精神的跨世纪人才,形成一支专业配套、结构优化、分布合理、水平较高的科技队伍。
为培养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所急需的科技骨干人才,实施“333”科技人才工程。即到本世纪末,培养30名45岁左右,能进入国内科技前沿,在科技界有较大影响的杰出青年专家;300名45岁以下具有省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3000名30-45岁之间,在各自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较强,在地(州、市)、部门一级起骨干或核心作用的学术、技术骨干。设立专项基金每年300万元,用于资助他们的科研开发及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为归国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建立相应的人才库,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并与国家人才库联网,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环境和条件。
高等院校及各类专业技术教育体系要发挥培养科技后备人才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调整专业结构,扩大办学规模,调整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强化成人教育等手段,培养大批德才兼备的各类科技人才。对现有科技人员要以各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本世纪末,全省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70%的地区普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全省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重视从工人农民中培养技术人才。工人中要注重培养工人技师、掌握绝活、诀窍的革新能手、操作能手等人才。农民中要注重培养种田能手、各类农村实用技术的土专家、科技示范户等方面的乡土人才,坚持实施绿色证书制度。重视发挥离退休科技人才的作用,鼓励他们在农村、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从事各种科技、经济活动。
29、各级党委、政府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善科技人员生活和工作条件,使其收入和住房水平逐步提高和改善。进一步稳定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队伍,各县要确保县、乡两级农技机构编制不被挤压,经费不“脱钩断奶”,服务收入不上交。要提高农技人员在生产第一线蹲点的津贴标准,按政策解决好住房、子女就业、职称晋升与聘任等方面的问题。继续鼓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业务时间有组织地到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兼职,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活动,促进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各企业要认真研究吸纳高级技术人才的配套制度和办法。允许科技人员从其技术性收入费中提取10-30%,技术实施后三年内新增留利中提取0.5-2%作为报酬。
科技人员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艰苦奋斗,扎实工作,为科教兴省建功立业。
30、省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专项用于科技进步奖励。对在科教兴省中做出突出贡献者,按照条件授予省级优秀专家称号。在甘的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继续享受特殊补贴,医疗方面享受副省级待遇。对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和有正高职称的科技人员,实行特约医疗制度。
为了加速科技成果的转让,设立金桥奖,对在技术转移和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金由获益单位从新增利润中支付。
31、重视和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在全省开展不同层次的科普教育,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是科教兴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要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4]11号)。我省的科普工作重点在农村,要将科普作为重要的脱贫致富手段,以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青壮年农民群众为主要科普对象,实施“1230工程”,即到本世纪末,全省农村每户培训一名科技明白人,掌握2项致富技术,每县普及30项先进适用技术。要重视青少年和妇女的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