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进一步落实既定的有关政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在实施星火计划,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推动产业化工程和科技兴陕、科技兴农、科技进步、科技下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放开搞活的政策,各地县要用好用足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对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区域性支柱产业项目及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办理。同时,各地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从实际出发,组织力量筹划新的发展重点,制定和实施与发展支柱产业、星火密集区相配套的技术产业政策,形成适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政策体系,为依靠科技发展农村经济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20.星火计划是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大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遵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树立抓星火计划就是抓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把星火计划的组织实施作为农村科技和县区经济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摆上议事日程。
21.星火计划以培育区域性支柱产业、建立星火密集区和促进乡镇企业发展为重点,由此延伸到农村各产业领域,大量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县、乡领导亲自组织具有重要作用。星火计划能不能更多更快的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关键在于县、乡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为此,县乡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县级几套班子都来关心这件科技兴农、科技兴县区的大事,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抓到底。
22.要加强检查验收,开展考评奖励。对星火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情况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和表扬奖励。省上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实施和支持星火计划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特别要重奖那些为星火计划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企业家、金融工作者、科技管理工作者和县级领导等。
23、科技、财政、税务、金融、人事等部门及各有关产业部门要形成合力,在资金、人才、技术、编制等方面积极扶持,推动星火计划的深入实施。为适应星火计划新任务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各级星火计划办公室和地县乡各级科技管理力量,充实业务骨干,形成省、地、县三级稳定而有活力的办事机构和专门队伍。省地县各级都要加强对星火计划的协调领导工作。省上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省科委召集,具体工作由省星火计划办公室负责。要按照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的要求,搞好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在宏观管理上为星火计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星火计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再创燎原辉煌,不断为我省地方经济发展和县域经济振兴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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